联系电话:13207177333 张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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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未报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,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(堵)外门窗、封闭阳台、搭建棚盖或在天台上建设建(构)筑物。
(2)在住宅内存放经营性酸、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、易爆等危险性物品。
(3)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拆改房屋,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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